能源版块-民用燃气
合作对象:
1、承租人须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2、承租人的用户数和燃气销售量须具有一定规模;
3、承租人须已取得气源指标,气源供应稳定、充足,价格取得相对合理,具有稳定的现金流;
4、承租人燃气供应覆盖区域内市场需求明确,具备区域垄断性。
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以燃气公司输供气管网体系,包括管道、储气站、配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等整体资产作为租赁物进行售后回租为主,直接租赁为辅的组合方式。
融资期限:
3-5年,优质项目最高可达10年。
风险缓释措施:
1、燃气公司租赁物办理抵押登记;
2、配气站所在土地办理抵押登记;
3、燃气公司股东持有的100%股权作质押担保(或过户);
4、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